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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算好宮中每年需用多少,悉數進上,決不敢有所缺少。。,。 [6]回鹘又上奏朝廷請求赈濟糧食,以及尋找被吐谷渾、黨項族所掠奪的人口。。,。、 [31]辛巳(十二日),穆宗派遣起居舍人柏耆前往成德安撫將士。。,。 [6]辛酉(初八),太原把楊弁和他的黨羽五十四人押送到京城,奉獻朝廷,全部被斬首于京城東市的狗脊嶺。。,。丁亥(二十五日),唐穆宗任命裴度爲司空、東都留守,仍帶同平章事的榮譽官銜。。,。、
李绛對憲宗說:“邊防上的軍隊空有數額,實際沒有那麽多士兵,白白浪費衣服與口糧。。,。 郭暧曾經與升平公主發生口角,郭暧說:“你倚仗你父親是天子嗎?我父親是不屑于做天子!”公主怨恨,乘車飛奔入宮奏報此事。。,。?! 冬,十月,天平、橫海節度使烏重胤擊同捷,屢破之。。,。、 戊子(初四),河東監軍呂義忠派遣使者向朝廷奏報楊弁兵亂的情況,百官議論嘩然。。,。甲辰,百官衰,序立于月華門,有制,貶爲潮州刺史,以甫爲門下侍郎、同平章事,聞者震悚。。,。、
辛未,以浣爲鴻胪卿,複使入吐蕃語尚結贊曰:“希全守靈,不可出境,李觀已改官,今遣渾盟于清水。。,。田興晨入府,士卒數千人大噪,環興而拜,請爲留後。。,。劉悟一邊觀看,一邊挽袖捋臂,有時還離座呐喊助威。。,。馬勳得到嚴震的兵符以後,請求嚴震派出勇士五人與他一起出駱谷。。,。在兩稅以外,就是向百姓再收斂一個銅錢,便以違法論處。。,。
回纥軍隊進入東京,肆意殺掠,死者數以萬計,大火幾十天都沒有熄滅。。,。及鄭注代鎮鳳翔,奏紫雲見,又獻白雉。。,。因此,河北三鎮不敢趁朝廷對澤潞用兵而有異志。。,。文宗于是派人召見仇士良等人,和李石等人一起解釋事情的經過,讓他不要輕信謠言,猜疑恐懼。。,。丙辰(初三),李德裕對唐武宗說:“王宰早就應當攻取昭義的澤州,至今已拖延兩個月了。。,。
”他又說:“只有誠心與信用,一旦失去便無法彌補。。,。這時,李聽率軍從貝州返回,走到魏州以北的館陶縣時,猶豫而不再前進。。,。國貞逃于獄,元振執之,置卒食于前,曰:“食此而役其力,可乎!”國貞曰:“修宅則無之,軍食則屢奏而未報,諸君所知也。。,。! [23]癸醜,诏贈太後父、祖、兄、弟官,及自余宗族男女拜官封邑者告第告身,凡百二十有七通;中使以馬負而賜之。。,。;、
夫理亂之本,系于人心,況乎當變故動搖之時,在危疑向背之際,人之所歸則植,人之所去則傾,陛下安可不審察群情,同其欲惡,使億兆歸趣,以靖邦家乎!此誠當今之所急也。。,。! [6]河東將領王權、馬彙領兵返回太原。。。、伏願陛下思英主大略,勿以小不忍虧撓興複之業也。。,。 [2]雲南王異牟尋遣其弟湊羅楝獻地圖、土貢及吐蕃所給金印,請複號南诏。。,。、現在,陛下尚未批准,我們不敢坐。。,。
我在往年曾經擔任禦史,得以侍奉朝見,僅將近半年,而陛下威嚴莫測,高高在上,不曾降旨征求意見,群臣畏縮不安,快步避退,也不肯條列諸事奏陳。。,。如果糧食不足而錢財有余,便應該延緩錢財積累,而務必使糧倉充盈起來;如果糧食有余而錢財不足,便應該推遲儲備糧食,而節省使用貨幣。。,。;于是鄭、滑等州相繼陷沒,韋陟、李若幽皆寓治于陝。。,。、”他又說:“昨日李萬榮趕走劉士甯,是匆促發生的,各州縣的守將固然不曾合謀,汴州一城衆人也並非意見統一。。,。
臣司馬光曰:君主把整個天下當作自己的家,天下的資財都是他所擁有的。。,。 是日上臨朝,謂諸相曰:“今日和戎息兵,社稷之福!”馬燧曰:“然。。,。!忽然連他自己也違背诏書的命令,怎麽能夠知道同事們會不沿襲他的行徑,從而有所行動呢!烏重胤在軍隊中的同輩爲數衆多,他們肯定不希望烏重胤獨自出任主帥。。,。!
史思明率兵乘勝西攻鄭州,李光弼整軍緩緩而行,到了洛陽,對留守韋陟說:“叛軍乘勝來攻,我們應該按兵不動,不宜與敵速戰速決。。,。穆宗皇帝在位時,幽州節度使劉總曾經歸順朝廷,然而,朝廷花費了八十萬缗錢,卻一無所獲。。,。 [49]劉辟不受征,阻兵自守;袁滋畏其強,不敢進。。,。;冬,十月,庚申,臨朝,謂宰相曰:“雄真良將!”李德裕因言:“比年前潞州有男子磬折唱曰:‘石雄七千人至矣!’劉從谏以爲妖言,斬之。。,。!但至今蠻人仍然如舊,可見他們是在欺騙朝廷。。,。 [19]丁醜(初六),濟王李環去世。。,。
[7]三月,甲申,改蒲州爲河中府。。,。” [10]丙申,李光顔奏敗淮西兵于時曲。。,。卿能奉職,朕甚嘉之!” [21]有關部門考慮到左藏庫在管理方面的弊端由來已久,請求朝廷批准,對庫中的財物進行一次檢查核對。。,。!
田興還奏報部下缺少官員九十人,請求有關部門登錄姓名,擬定官職,在魏博行使朝廷的法紀命令,向朝廷交納賦稅。。,。另外任命朔方節度使仆固懷恩爲同平章事兼绛州刺史,統領各軍節度行營,擔任李適的副手。。,。給事中袁高應草制,執以白盧翰、劉從一曰:“盧杞作相,致銮輿播遷,海內瘡痍,奈何遽遷大郡!顧相公執奏。。,。!、願陛下勿遣宣慰,亦勿索敕使,旬日之後,徐賜诏書雲:‘聞中官至彼,稍失去就,俟還,朕自有處分。。,。如果急于追查,他們就會畏罪把印燒毀,或者扔到池水裏;相反,不動聲色的話,則必然把印又放回原處。。,。;